安康学院竣工结算工程审前汇报内容提要(供参考)

作者:审计处时间:2014-12-01点击数:

  根据《安康学院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》第22条规定:对于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实行审前通报制度,即当竣工结算价超过中标价10%时,项目管理部门在工程项目送审前,向学校基建领导小组、基建工程监督小组工程汇报工程基本情况、变更情况及对施工方所报工程结算资料初审情况等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请项目管理部门参考下列内容提要准备和汇报。

  一、工程概况

  主要包括:工程名称、总工程量(房屋建筑面积、道路桥梁长宽、绿化面积等)、结构类型、基础类型、层数、电梯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管理部门、现场代表、开工日期、竣工日期等情况。

  二、工程招标情况

  主要包括:招标时间、招标地点、投标企业、工程最高限价、中标价等。

  三、施工单位工程决算情况和管理部门初审情况

  主要包括:施工单位上报工程决算总额、管理部门和监理部门初审情况。

  四、工程完成情况和造价变动情况

 1.清单内项目情况

  主要包括:原合同清单总价、变增变减工程量及造价(含认质认价)、变增变减原因分析等。

  2.清单外变更增加项目情况

  主要包括:变增总价、变增的主要项目、变增工程量及造价、变增原因分析等。

  3.政策性变化情况

  主要包括:人工费、税率等政策性调整引起的造价增减等。

  五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
  (备注:1.本汇报材料的工程量及造价可暂以施工方上报的数据为准;2.本汇报要形成正式书面材料交党政办公室存档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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